工信部4月10日公布了《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征求意見稿)和《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擬對移動電話、固話、無線上網卡用戶進行實名登記。這是工信部2010年力推手機實名制之后,首次擬以立法形式將電話用戶納入實名制。
上網卡首次要求實名
事實上,早在2010年,工信部就對三大運營商發布通知,要求從當年9月1日起,手機新入網客戶必須實名登記;待相關法規出臺后,用三年時間做好老用戶的補登記工作。
然而兩年過去,手機實名制除在三大運營商的營業大廳較好執行外,街頭報刊亭代辦點、農村代理等渠道,用戶不用實名登記仍可買到手機卡。
此次,工信部和國務院法制辦同步發文,擬以部頒規章的法律形式將電話實名制確立下來。
另據記者了解,此前,盡管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但在實際電信運營中,固話已經實現了實名制登記。而無線上網卡實行實名登記尚屬首次。
無線上網卡可以讓用戶在擁有無線電話信號覆蓋的任何地方讓筆記本等設備鏈接到互聯網,此前能通過三大運營商的營業廳、數碼店鋪以及淘寶等渠道輕松購買,而在實名制后即意味著用戶在購買時需出示身份信息。
不出示證件不得入網
工信部在這則《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征求意見稿)》中稱:電信業務經營者為用戶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含無線上網卡)等入網手續,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需要如實登記用戶提供的真實身份信息。
如果用戶拒絕出示有效證件,拒絕提供其證件上所記載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證件,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證件的,征求意見稿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為其辦理入網手續。
超4億用戶需補辦登記
上述規定還稱,此前未實名用戶也需要逐步進行補辦登記。
工信部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國占電話用戶八成的手機用戶達到11.12億戶。而三大運營商今年1月曾透露,全國約六成用戶已經納入實名管理。若據此推算,上述規定正式出臺后,將有4.4億以上補辦實名登記。
對于電信運營商來說,意見稿特別規定,如果電信業務經營者未依法登記、查驗和保護電話用戶辦理入網手續時提供的真實身份信息,將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