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在線消息:近日,互聯網上流傳“高州工商打死剛考上清華的學生”的帖子:高州工商局的人因幾元的費用踢打死了高州二中一個剛考上清華大學的男生,事情起因只是這個男生幫其賣菜的母親辯解……帖子中還有“打人者中有高州某領導的親戚,對方想拿80萬元私了”等等說法。而類似的、不同版本的帖子在網上廣為流傳,在茂名、高州一帶更是傳得沸沸揚揚。
但是,據《南方都市報》等媒體的調查和報道:6月21日高州一市場發生一起攤主與市場物業管理人員沖突事件,5人受輕微傷,未有人死亡;當事學生為高州二中學生,今年高考成績總分524分,并非傳聞中的“高考狀元”和“剛考生清華的學生”;高州市向省委辦公廳和茂名市委通報調查結果,稱“高州工商人員打死高考學生”純屬謠言。(據7月7日《南方都市報》、7月8日《南方日報》)
如果上述調查、報道客觀真實,那么,這顯然又是一起典型的網絡謠言。但透過這起謠言事件,可以帶給我們諸多啟示和思考。
首先從政府治理的角度來看,面對社會和網絡謠言,有關部門的信息披露和危機公關等工作都略顯遲滯,顯示政府的相關應對工作尚難以適應網絡時代的信息傳播特點和要求的客觀現實,致使工作處于被動局面,對政府形象構成負面影響。這是高州謠言事件的教訓之一。
謠言之所以產生,并不斷蔓延擴大,一個重要的原因往往是,權威、真實的信息的缺失,或者是事件的處理本身存在不透明和模糊、灰色的空間(比如,當地有群眾質疑一個天性左手萎縮的學生,如何打傷了4名保安?)。于是,謠言得以滋生、蔓延,不脛而走,并從局部的現實社會延伸到無限的虛擬空間。而網絡的快速傳播,又反過來助長了謠言,使謠言越傳越盛,如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此次高州謠言,也正好符合了這樣一個傳播的路徑和規律。
而有關政府部門對謠言(包括現實謠言和網絡謠言)的不敏感,則往往是謠言得以蔓延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在傳統上,一些習慣于高高在上的政府部門,對于坊間的傳聞、謠傳和謠言,或者缺乏敏感、后知后覺,抑或不屑于回應,總之是任其傳播蔓延,不到不得已的地步,罕見政府部門主動澄清或回應。此類習慣思維造成的后果,往往是錯過了危機公關的最佳時機。此次高州謠言事件,不但茂名、高州一帶傳得沸沸揚揚,而網絡的傳播更是驚動了中央和教育部,此時有關部門才高視重視,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這說明,一些政府部門的執政思維尚停留于“對上負責”的層面,而尚未養成主動回應坊間輿論(即對下負責)的執政習慣。
而政府部門慣用的另一種做法是,對網絡傳言、謠言等非官方傳播途徑的信息,其采取的策略往往是封殺、封堵,但要知道,這非但難以遏止和消除坊間傳聞、網絡謠言的蔓延及其負面影響,反而可能助長民間輿論的沸騰,使民眾產生一種“寧可信其有”的心理態勢,從而產生了一種與政府初衷相悖的傳播效果。
此次高州謠言事件的應對、處理,或多或少地犯了以上兩種慣性思維的錯誤。比如,謠言傳播多時,卻罕有權威聲音予以澄清,以正視聽,甚至連當事部門(如工商部門)也一副置身事外的麻木、漠然。在此狀況下,謠言日盛,實乃必然。
因此,如何適應和應對網絡時代信息快速傳播的挑戰,提高執政能力,也是各級政府部門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之一。高州謠言事件,又是一個值得參考、反思和學習的現實案例。
對廣大網民來說,也應從“高州謠言”事件中汲取教訓。作為一名網民,在享受網絡傳播的快捷便利和網絡言論的相對自由之同時,也要時刻牢記其公民責任。首要的一點是,對于一些未經證實或者難以證實,同時又可能引起巨大影響的信息,要多問個為什么,要保持自己的“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要獨立思考,不要瞎起哄,不要見風就是雨。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謠言止于智者,謠言也止于責任。更重要的是,在現代法治社會,無論是在現實生活還是虛擬網絡,負責任的公民都要有法制意識。雖然網絡是虛擬的,但責任如影隨形且實實在在。現實有現實的法律,網絡有網絡的規矩,只要違反了都須承擔責任。這是網民們必須緊繃的一根“弦”,否則將付出法律懲罰的代價。
據報道,對高州謠言事件,廣東省警方正在對謠言來源進行偵查;高州市有關領導表示,要“徹查網上造謠者”——造謠者將受處罰,已是必然的了。筆者贊同對造謠者進行依法處理,但是一切必須按照相關程序和規定進行,并予以其“罪”相當的處理。不能因為網絡謠言驚動了中央、教育部和公安部等,給茂名、高州等當地官員帶來了壓力和影響,而對造謠者加重處罰。我的意思是,對造謠者的處罰,應該是也必須是基于其行為違法的事實,而非因為驚動高官或者給當地抹了黑。前者彰顯法治,而后者則有人治遺風。
社會大舞臺,網絡小社會。網絡是現實社會的延伸和折射。現實有什么,網絡就有什么;現實有多丑陋,網絡就有多丑陋。謠言在網絡上蔓延,但其根卻深扎于現實社會當中。倘若現實社會中,公正執法是常態,弱小民權得以維護,人們對社會的公正、公平抱有信心,則網絡謠言也難有滋生、傳播的土壤和條件,也難成氣候。從這個意義上說,網絡謠言興風作浪值得我們深思。
因此,政府目前倡導的“文明辦網”、“文明上網”,加強對網絡信息的管理,這自然大有必要,而且意義深遠,但是,如果現實不文明,所謂的網絡文明,也是無本之木!
“高州謠言”雖然造成了比較惡劣的影響,對造謠者依法予以處理也是理所應當,但我也并不認為造謠者、傳謠者就一定是“別有用心”、報復社會、顛覆社會。他們的初衷,或許只是希望通過引起關注而有助于問題的解決和處理——現實社會中,不乏“事情鬧大了,才獲得解決”的先例,以及由此形成的慣性思維和觀念;又或者出于義憤,但又因未去求證或信息不全而犯錯,等等。在某種意義上,謠言傳播的主觀惡意難以準確判定。因此,“高州謠言”不應當成為政府強化網絡信息管制進而損害網絡言論自由的藉口,相反,應當將此視為政府為適應網絡時代而必須不斷提高執政能力的契機,以期進一步加強官民互動,引導民間輿論和疏導公眾情緒,以消除社會不滿和戾氣,從而更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來源: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