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印度財政部保障措施局特保調查終裁建議,印度海關12月20日做出裁定,對原產于中國的電絕緣子從裁定公告發布之日起征收為期兩年的保障措施稅,征收辦法如下:
序號
海關編碼
商品描述
保障措施稅稅率
第一年
第二年
1
8546 10
玻璃絕緣子
35%
25%
2
8546 20
陶瓷絕緣子(不含電話/電報機用絕緣子、電氣或電子設備裝置絕緣子、高達1KV的電絕緣子,以及復合絕緣子)
35%
2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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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和2類商品以其他海關編碼清關,包括項目進口
35%
25%
印財政部保障措施局及海關均認定原產于中國的電絕緣子進口數量的增加,造成對其國內相關產業的沖擊和市場擾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