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昨天發布。意見稱,力爭在2020年做出具有減災實效的臨震預報。到2015年,破壞性地震發生后,2小時內救援隊伍能趕赴災區開展救援。
意見提出,到2015年,將基本形成多學科、多手段的覆蓋中國大陸及海域的綜合觀測系統,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能夠監測2.0級以上地震,其他地區能夠監測3.0級以上地震。并明確稱,到2020年,建成覆蓋中國大陸及海域的立體地震監測網絡和較為完善的預警系統,地震監測能力、速報能力、預測預警能力顯著增強,力爭做出有減災實效的短期預報或臨震預報。
意見明確要求,到2015年,破壞性地震發生后,2小時內救援隊伍能趕赴災區開展救援,24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意見強調,新建的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要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