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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2008年,戴姆勒公司在200多起海外交易中,向22個國家的政府官員支付共約5600萬美元的賄賂款。
2001年3月—2007年9月,西門子提供了至少4283次、總計約14億美元的資金,用于行賄全球多個國家的政府官員。
2003年—2007年,美國控制組件公司(CCI)在約36個國家行賄約236次,賄賂金額超過685萬美元。
2004年起,朗訊公司因涉嫌為獲取合同向沙特阿拉伯官員行賄,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遭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查。
2008年,美國《華爾街日報》披露,阿爾斯通集團涉嫌于1995年—2003年間為贏得亞洲和南美的合同而支付了數億美元賄賂。
2010年4月,德國檢察部門披露,3名惠普公司員工因涉嫌800萬歐元的巨額行賄而遭警方拘留。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編輯:馬原